根據電纜橋架安裝規范:
《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GB50045-95(2005年版)第9.1.4.4條
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GB50016-2006第11.1.6條,均規定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線路“宜與其它配電線路分開敷設”。
但是否“分開敷設”,其實跟線路具體選型無關,它意味著,消防配電線路(含消防市電線路及應急電源線路,下同)無論其自身如何選型,都不宜與非消防配電線路敷設在同一電纜橋架或線槽內。
此外,為避免火災時的相互影響,消防配電的市電線路及應急線路的二者本身,也最好不敷設于同一橋架或線纜內(除非二者均為MI電纜)。此時如下方案可供設計參考:
1)單獨設置消防線路專用橋架;